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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鹤琴先生 家庭教育方法 家庭教育原则
责罚孩子的原则八:当小孩子做错了事的时候,做父母的应当重责其事,轻责其人。
有一个小孩子去偷别人的一枝铅笔被他父亲知道了。他父亲骂他说:“你是个贼,你是个下流东西!倘使你下次再去偷,我就把你的十个手指头个个割去!”这个小孩子被他父亲骂得昏天黑地。
他一方面固然恨自己行为不好,但是还有一方面非常恨他父亲骂他是个贼。后来他非但没有改过,而且“变本加厉”。不到几天,邻家有一个小孩子又告诉他父亲,说他偷他的吸墨纸;又过几天,学堂里又有一个小孩子来说他偷他的小皮球。
他父亲以前骂他是贼,现在居然成为贼了。他父亲到底“儿女情长”,他的手指头是不会割去的,又不过拼命的骂他几句“下流东西”罢了。他们的邻家余君责罚他的子女不是这样的。他的子女倘使事情做得不好,他就骂他们所做的事而不去骂他们的人格。
如有一天,余君的第三个小孩子,大约5岁大,看见他的小朋友有一枝很美丽的口箫就静悄悄的把它拿来了。后来被他父亲看见,一再盘问他,他也不赖,一口承认是从他的朋友家里拿来的。
他父亲就对他说:“这枝箫是你朋友的,你不得你朋友的允许是不能拿来的。倘使被你朋友看见,他必定要说你的。我知道你是一个很好的孩子,不过这样去拿人家的东西是很不好的。”这个小孩子听了他父亲的话以后就不敢再去拿别人的东西了。
我想做父母的去责罚他的人格的缘故,是要激发他的羞恶之心,使他慢慢儿改去他不好的行为。要知道无论什么人受奖励而做善是很容易的。小孩子尤其喜欢听好话而不喜欢听恶话,做父母的一去骂他的人格,他的心就要很不高兴了,非但无悔过之心,而且长其为恶之心,所以他的人格从此堕落了。反之,做父母的只就事论事,那他以为不好的是事,而非其人,那还有自新之路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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