父母教育:不要把孩子当作自己的“展示品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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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母教育 

不要把孩子当作自己的“展示品”

今年十岁的叶飞活泼聪明,不仅学习成绩好,还有一身的功夫,他四岁的时候爸爸就送他去一家武校学习,他一直都是同龄人里练得最好的一个,现在几乎是什么都兵器都能耍上一段,并且一些武术套路打得非常不错。可是最近小叶飞却不怎么愿意出门,平时放学回家做完作业都要出去玩一会儿,现在却更愿意呆在家里看电视,从前爸爸妈妈只要一出去串门,他都一定要跟着,现在爸妈叫他去都不去了。原来是每次妈妈一带他去亲戚朋友家,都很炫耀地让他给大家表演一段武术,在外面碰到了朋友也一样,之前叶飞还挺喜欢,可是表演的次数多了,就开始对妈妈的这种行为反感了,觉得自己就像是街上的“猴戏”表演,只要主人一发令,自己就要去表演,所以他宁愿少出门。

父母以孩子为荣是对的,适当地和亲戚朋友分享自己孩子的成功喜悦也是无可非议的,但是不要把孩子当成自己炫耀的资本,一旦孩子取得一点点的成功,就恨不得拿个大喇叭到街上去广播,更不要把孩子当成自己的“展示品”,常常让孩子在别人面前表演自己的特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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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舍先生就曾经提出过“不以儿童为玩物”的论点。

老舍先生说:“每当摩登夫妇,教三四岁小孩识字号,客来则表演一番,是以儿童为玩物,而忘了儿童的身心发育慢,……其错误在于:是以大人为中心,而不是以孩子为中心,是为了满足大人的虚荣,而不是真正为了孩子的发育,一句话,是以儿童为玩物。其次方法不当,往往超越了儿童身心发育的实际水平,违反自然规律,成为拔苗助长。

《伤仲永》一文想必父母们都应该有所了解,说的就是一个把孩子当做“展示品”的父亲,最后害了孩子的故事:

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。仲永长到五岁,不曾认识笔、墨、纸、砚。(有一天)忽然放声哭着要这些东西。父亲对此感到惊异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。(仲永)当即写了四句诗,并且题上了自己的名字。这首诗以瞻养父母、团结宗族的人为内容。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。从此,指定物品让他作诗,(他能)立即写好,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只得看的地方。同县的人都对他感到惊奇。渐渐地请他父亲去做客。有的人还花钱要求仲永题诗。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,每天拉着中用四处去拜访同乡的人,不让他学习。

结果他到十二三岁时,让他作诗,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。到他二十岁左右的时候,小时候的那种才能已经完全消失,成为普通人了。

所以那些孩子有些天赋或特长的父母们,一定要严格自律,本着对孩子负责的态度,不要把孩子当做自己对外炫耀的资本,不要让他们成为“展示品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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