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鹤琴先生《家庭教育》—学习的原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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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教育陈鹤琴 第二章  学习的原则 

现在,我把刺激、反应和联念的原则写在下面以资参考。

(一)刺激的原则

1.适宜的刺激

小孩子所有的联念与反应可以说是受刺激支配的。刺激来得优良,联念与反应大概也是优良的;刺激来得卑劣,联念与反应大概也是卑劣的。小孩子初生时是无知无识的,他所看的、所听的和所接触的,都要印刻在他的脑海中间,而他的反应动作也是以这种印象为张本的。倘若他所听见的言语都是文雅而不粗俗的,那他将来说的话也一定是文雅而不粗俗的;倘若他所看见的东西都是整齐清洁的,那他定能爱护清洁整齐的东西。所以做父母的一方面必须事事以身作则,一方面必须选择优良的环境使小孩子得到优良的刺激和印象。

2.实地施教

小孩子的脑筋很简单,我们起先不应用抽象的事体去教他。比方我们要教他“顾恤他人”这一个美德,我们不应单单对他说:“做人不要专为自己,应当体贴别人,顾恤别人,假使别人生病的时候,你应当轻轻地出入,不要乱吵使得病人烦恼不安。”这种抽象的教法小孩子是不会懂的。我们应该当家中有人生病的时候实地施教。那时候,我们做父母的一方面自己要示范给他看,一方面要他实行体恤病人的意思。比方,他的小妹妹生病了,做父母的自己先讲话声必低,走路步必轻,然后教他也要低声轻步。这样一来,他就了解体恤的意思了。

不但对于道德之培养我们应当实地施教,就是对于知识之灌输,我们也要从具体而后抽象的。

有一天,我问一个6岁的小孩子说:“你曾看见过松鼠吗?”他说:“看见过的。”我再问他说:“有多大呢?”他举起两手的食指来在空中摆着两指相距约两寸许的样子回答说:“这样大。”我说:“你在什么地方看见的?”他说:“在书上。”我说:“你把那本油印的读本拿来给我看。”他拿给我一看,图中那个松鼠画得“非驴非马”,不像一个松鼠。

你看这个小孩子完全得了一种谬误的观念。他看了这种书上“非驴非马”的死松鼠就得了这种谬误的印象。要知图是代表事物的,是不能当作事物的。即以图画来教小孩子,所画的图必须画得正确。但画得正确的图画万万不及真的、活的东西来得好。我们虽然不能事事以真的、活的东西来教小孩子,但他小的时候,经验未丰富,想象力薄弱的时候,我们应当先给他看真的和活的东西才好。

(二)联念的原则

关于刺激的两条主要教育原则:刺激必须优良,刺激必须正确,我们在上面已经约略地说过了。现在我们要问,怎样能够使得优良、正确的刺激深刻在小孩子的脑筋里呢?现举几条主要的原则如下:

1.凡能使小孩子快乐的刺激容易印刻在小孩子的脑筋里

小孩子是喜欢游戏的,我们就可以利用他的游戏心理去教育他。比方我们要教他红、黄、蓝、绿等几种颜色。我们不要呆板板的对他说:“这是红的,那是绿的。”这样,他未必肯听,也未必能记得牢。若是我们叫他穿有颜色的珠子,或是叫他画图画,那他无形中能把各种颜色学会。比方他穿珠子的时候,我们在旁称赞说:“这颗绿的珠子多么好看,那颗红的珠子多么光滑。”又比方他画图画的时候,我们也可无意中说这个颜色、那个颜色给他听。这样,那几种颜色他就容易学会了。所以我们必须使小孩子对所学的东西发生乐感才好。

2.凡刺激发生的时间愈长、次数愈多,那联念也愈牢固

比方我们教小孩子唱歌,我们先把歌唱给他听,把调弹给他听;唱弹之后,又叫他唱;他唱得不对,又教他这样唱那样唱;今天唱得不够,明天再唱;明天唱得不够,后天再唱;务使他能唱为止。这种练习原则说起来很明了,但做起来就不容易。做父母的对于这一点也是应特别注意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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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动作的原则

1.小孩子开始学习的时候,做父母的要格外留心以免错误

无论什么事,第一次做得好,第二次就容易做得好;第一次做错,第二次就容易做错。比方小孩子开始用蜡笔画图画的时候,他歪了头,错捻了笔,随便乱画,那以后若没有相当的矫正就要歪了头,错捻了笔画了。若当初他学的时候,你先挺了胸,直了头,画给他看,看后,也叫他挺胸直头地画;下次他画的时候,他未必一定挺胸直头的,也许驼背歪头的。但是挺胸直头的趋向比较驼背歪头的趋向来得强大。所以对于第一次的动作,做父母的要格外留意教导,以免错误。

2.不要有例外

养成好习惯难,养成坏习惯易。做父母或做教师的要使小孩子养成良好的习惯,在好习惯未养成的时候,不准小孩子有例外的动作。比方我们要小孩子养成每天早晨大便的习惯(若早晨起来即大便,那身体就可在一天内觉得很畅适,做事也不致有妨碍,所以我以为在早晨大便比在别的时候都好),我们第一天就叫他坐在便桶上去解解看,坐了一歇,他不肯坐了。我们用种种方法使他坐着,后来歇了一歇,他果然解了。第二天早晨又叫他这样做。到了第四五天,这个好习惯几乎要养成功了。不料第六天早晨他正要去大便的时候,忽然听见外面喧哗的声音,他要去看看,他母亲始则阻挠他不准他出去,后来因为他哭了就让他到外边去了。他一到外边看见许多人正在那里打架,看了回家已经8点多钟了,赶快吃了一口早饭,就跑到学校里读书去了。到了下午2点多钟正在上课的时候,他忽然要大便了。第七天早晨他坐在便桶上坐了半晌仍旧解不出,但到了下午2点多钟的时候又要解了。后来他母亲差不多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使他养成早起大便的好习惯。倘若那天早晨这位母亲不准他出去看打架,那他早晨大便的习惯早已养成了。所以在养成习惯时,不宜有例外的举动。不但在习惯未养成之时,不应有例外,就是在习惯已养成之后,也不应发生与习惯相冲突的事情。举例以明之:我的小女儿现在已经有1岁零2个月了,她晚间睡后素来不再醒来吃奶的。这种好习惯是从小在医院里养成的,她的母亲就因此省了无数精力,她也能够安安稳稳地睡眠,这样相处已非一日。不料到1岁零3个月大的时候,她忽生起寒热病来了,饮食起居遂为之颠倒,有一晚醒来要吃,她母亲以为她睡前没有吃饱,就喂她了;岂知一载来晚间睡后不吃奶的好习惯,竟因此被破坏。那天晚上喂后,她就再入睡乡,但第二天晚上醒来又要吃了;不给她吃,她就大哭。她母亲固然不得安眠,别人也被她哭得难以熟睡了。第三夜又要吃,如是者五六夜。你看好好儿的一个好孩子竟因此而吃了几夜苦,而别人也无辜的受了几夜罪。这些不是当初心肠太软而喂她吃奶的缘故吗?所以习惯已养成之后,我们也不应当有例外的动作,以破坏已成之习惯。

3.小孩子学习事物须要自己学习

小孩子生来好动。因为好动,他就能与事物相接触;与事物相接触,那他就知道事物的性质,他的动作能力因此得着发展。若我们代替他做,他总是学不会的。比方在陆地上,我们教他游泳,我们教他这样做,那样做,费了许多心力;但他学了许多游泳方法之后,一到水里去还是要沉下去的。所以我们要叫他自己游泳而且要他在水里游泳。

这种原则说说很容易,做起来却困难极了。小孩子自己要做做,你就代替他做;或者小孩子要动动,你没有机会给他动。比方他现在要学走了,你一看见他跌了一跤,就赶快抱他起来。又比方他看见别人玩皮球也要玩,但你不买一个皮球给他玩。诸如此类,不胜枚举。总之,学一定要自己学的,做父母的一方面不要替他学,一方面给他学的机会就是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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