蒙氏家庭教育——儿童之家的发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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蒙台梭利家庭教育蒙氏教育 

儿童之家的发现

我们可以说,蒙特梭利科学的幼儿教育法是在“发现”与“实验”交替研究过程中,加上她的“慧眼”和“仁心”而得到的。其经过大致如二十三页所示。也就是说,蒙特梭利从三十六岁成立了儿童之家,到八十二岁去世为止,一直用科学的方法:一面研究儿童在成长和接受她的新教法中(实验),所自然表露的情况(新发现);一方面根据新的发现,继续研究其中的道理,不断地找出新的、帮助孩子发展的有效方法。所以蒙特梭利本人曾说:说我发明“蒙特梭利法”是错误的,我只是对儿童加以研究而已。

那究竟使她在孩子身上发现了什么呢?目前世界上已有廿三种文字,翻译了她毕生出版的廿种书籍,真使我们有不知从何说起之感。

然而由于她发现的事实深深地关系到她教育方法的运用和著作,为了方便让读者了解,笔者仅从台北所的五本中文著作中归纳整理出下面九项重要的发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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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大发现

(1)“工作”是人性的表现,也是人性的特征,只有人类才具有这种能够“开创生命、发扬生命”的特性。

(2)孩子喜欢“工作”甚于游戏。

(3)“独立”是儿童成长的主要目的,也是成长的必要条件──孩子们渴望摆脱大人的摆布和干涉,而自己发展他的生命,成为一个未来的强人。

(4)孩子能够自由选择所能、所喜的事物来探索,才会有兴趣学习,也才能产生学习意愿。因为儿童们所选择的,一定代表着他们内在有某种特别的需要和兴趣。

(5)幼儿的成长,是有规律的,这规律是在生命的开始就已经存在。在这伟大的规律中,幼儿个体为了成长,会不断地显露出“内在需要”来,驱使着幼儿主动地去接触环境,以满足成长的目的。

(6)“适应环境”是幼儿一切智能成长的原因。

(7)儿童在智力的发展上,有各种官能的“敏感期”出现,在特定的敏感显露期内,官能如果能够得到“及时的”满足,就会快速的发展。当然这种敏感显露时间的久暂和出现的迟早,是因人而异,不能一概而论,也无法使之提前或延迟,因此也就成为幼儿教育所重视的“个别差异”理论的根据之一。

(8)说话和阅读都是自发性行为,有其一定的发展规律,而且孩子的书写行为的发展其实早于阅读。

(9)奖惩对幼儿的学习不能产生“诱因”,不但无效,而且有害。

长久以来,不曾有过一个教育家,能将儿童期当作一个独立的主体来研究,蒙特梭利以科学的精神发现的“童年之秘”,也就成为幼儿教育史上的重要里程碑,它告诉我们的不仅是一些崭新的知识,更重要的是它带来了“态度”上的启示和方法上的导引,使“教育”幼儿成为真正的可能。

蒙台梭利家庭教育:儿童之家的发现,蒙式教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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