蒙式教育:方法论──导师,懂得蒙特梭利的教育原理和教学方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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蒙式教育 蒙特梭利教育

方法论──导师

由于蒙特梭利教育法是以“儿童为中心”,迥异于传统幼儿教育的以老师为中心。所以老师就不再是一个站在黑板前面大声呼叫,发号的权威角色了。他不会以“灌输”知识给孩子为教育目的,反而是居于“帮助儿童生命成长”,设计、指导孩子自己学习的客观立场。

以启发和诱导为手段,而让孩子乐于自由、自动地去动脑筋,使智力和体能不断地增长。所以,蒙特梭利的“老师”在“实验儿童之家”称之为“导师”(在日本称之为“指导员”或“导员”。由于此书是针对母亲而写,所以此章中所述的导师都是由母亲在家里代替)。

导师必须懂得蒙特梭利的教育原理和教学方法

我们说蒙氏是一个实践家,因为她会将理想化为方法而付诸实践;我们又说她是教育家、科学家,因为她用观察的方法,发现了《童年之秘》(意指童年成长的奥秘。这是蒙氏理论的名著),替孩子找出了教育的根据点。

正因为蒙氏实践理想和方法的“教具”,是根据对“儿童的发现”(意指蒙氏对儿童的发现,亦为名著)而设计的,导师假如不明白这个道理,便会一成不变地、机械式地指导儿童,反忽略了儿童内在的需要和因他们成长的法则和个别的差异,而造成不合理、无效果的干预行为,甚至对孩子造成伤害。

此外,她也要熟悉蒙氏的教育方法。例如:家庭主妇想将一块猪肉切丝,假如她能细细地观察了它自然组织的纹路,懂得运用适当的刀法,就可以顺利而且漂亮地切出一条条肉丝;反之,如果拿起刀就乱切一阵,结果的不顺利与难吃是可想而知的!

懂得原理和方法的导师,在指导儿童学习的“工作”时,会深知“它”其中的目的、程序与启、导之间的变化;她会懂得孩子内心的意识,和学习的能力与自然的限制;以及什么年龄,什么心态应该给他什么东西,而予以正确地指导,才会有效地帮助他们的身心能够正常发展,并提高其智能潜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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导师的综合特质

她要很有耐心地观察孩子,关心他们的需要,是一个细心的“观察者”;她能根据观察所得,设计出适合孩子成长的环境,是一个教材、教具和良好气氛的负责“准备人”;孩子如何和环境接触,他能居中协调与引导;更是一个孩子学习“灵感”的“启发者”,与转变“头脑”的“诱导人”。他要能保证这个环境,维持环境的完整,让孩子的每一次接触,都是完整的学习。这些特点,是幼教导师都应具备的素质。

此外:还有一件最重要的事——导师本人须时常保有谦虚的下台心态。有许多大人常存着些老气横秋的态度,比如说:自以为是。这在蒙氏教室里,是一个相当大的“障碍物”,因为它遮蔽了导师对儿童的认识,容易导向武断与强行方法上的错误。所以在蒙氏教育里,“大人”也是受教的一环──所谓活到老学到老。导师必须具有谦卑、仁爱之心,要能改变个人传统“唯我独尊”或孩子无知无识的不良旧观念;重新认识儿童是潜力无穷,前途远大的“未来才俊”;并且要以儿童为师,才能当一个成功的新幼教导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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